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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联合发布:将尼秦类物质和三氟乙咪酯等12种物质列入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》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06-24

为严防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蔓延,打击相关犯罪活动,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6月19日联合发布公告,将尼秦类物质和三氟乙咪酯等12种物质列入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》,公告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
一、尼秦类物质。“尼秦类物质”是指化学结构与依托尼秦(2-[2-(4-乙氧基苄基)-5-硝基-1H-苯并咪唑-1-]-N,N-二乙基-1-乙胺)相比,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:

(一)使用取代或未取代的1H-苯并咪唑基替代5-硝基-1H-苯并咪唑基;

(二)使用取代或未取代的C1-C2烃基替代1H-苯并咪唑基与苯基之间的亚甲基;

(三)使用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基团替代4-乙氧基苯基;

(四)使用取代或未取代的氨基替代N,N-二乙基氨基。

上述所列管物质如果发现医药、工业、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,按照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予以调整。已列入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》和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》的尼秦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。


二、三氟乙咪酯12种物质


公告自202571日起施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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